索 引 号: 035205000/2024-00007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阳高新老虎机平台:
发布日期: 2024-03-01 09:20
标题: 阳高新老虎机平台:新老虎机平台: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加强耕地保护责任的通知
文号: 阳政办发〔20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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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新老虎机平台:新老虎机平台: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加强耕地保护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 09:20 来源:阳高新老虎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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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政办发〔202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新老虎机平台: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指导,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源头严控”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格局,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新老虎机平台: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37号)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新老虎机平台: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同政办发〔2023〕47号)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新老虎机平台: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农村宅基地、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及备案手续。建立违法用地防控机制,织牢农村土地网格化巡查体系,明确线索核实、违法行为制止、重大案件报告职责;对违法占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将永久基本农田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明确保护任务;配合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维护农田设施等工作。

党政一把手是辖区内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也是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制止、查处、整改的主要责任人。在接到相关行政部门移送的违法线索,须在10个工作日内立案,并在三个月内结案;依法组织实施发生在辖区内的违法占用耕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拆除等工作。

(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县直各相关部门承担耕地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分解,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制度,承担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有关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对耕地保护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定、调整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控农用地转用指标;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和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对乡(镇)上报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及时核验、上图入库,并在年度变更调查时予以变更;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对违法建筑拆除复耕的耕地质量进行验收.

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背后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对耕地保护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负责对各级各部门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组织部门:负责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的重要参考。

县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受理和审理土地违法行政案件;及时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监督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强制执行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做好相关执行工作。

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资源犯罪,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依法对破坏耕地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耕地保护。

县发展改革和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指导立项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取得立项手续,对于未取得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不予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后阶段工作;接收相关部门推送的违法违规用地个人信息,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于违法个人名下,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

县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自然资源部门移送的破坏耕地案件及线索,加快案件办理,依法办理涉嫌土地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打击威胁、恐吓、妨碍、阻挠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办案行为,确保行政执法顺利开展。

县财政、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负责根据自然资源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资金和自然资源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对自然资源部门查处案件没收的构筑物、建筑物或土地接收备案并依法处置。

县民政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县、乡(镇)依法依规做好殡葬用地选址工作。

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占用土地非法采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

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贵督促各类交通运输项目做好用地手续办理。对于未取得用地手续的交通运输项目,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严禁交通建设项目超标准建设绿化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类市政工程项目办理用地手续,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擅自以城市治理等借口违规批准改变耕地用途的建设项目;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且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县水利部门:负责指导水利项目优化工程技术方案,节约集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督促水利类重大项目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合理统筹水资源保护与耕地保护,严禁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借口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牵头落实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各项措施,加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强化土地承包经营和质量管理,抓好撂荒耕地统筹利用,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开展耕地地力监测、耕地土壤改良等,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设施农业用地保持农业用途的监督指导;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违法建筑拆除复耕的耕地质量验收;负责指导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大棚房”问题清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全面清理整治,严厉打击查处,坚决杜绝反弹。

县审计部门:负责将耕地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并严格组织实施,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履行耕地保护职贵不到位的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

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市场监管;认真落实《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桉照“谁生产、谁公示”的原则,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配合自然资源等部门将企业违法违规用地行政处罚、检查结果信用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县统计部门:配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统计监测。

县林业部门:负责统筹林业资源保护与耕地保护的关系,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格执行国务院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政策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地类范围实施退耕还林;对于违规造林行为要及时制止,不统计造林面积、不发放补贴,并配合做好耕地恢复工作。

县应急管理、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消防、能源等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以违法建筑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不得办理相关证照、登记或审批备案手续;督促监督各自行业及工程建设单位严格办理用地手续,依法依规用地,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为违法占用耕地的企业、个人提供财政资金支持。供水、供电、燃气、金融企业不得为违法占用耕地施工项目或以违法占地建筑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单位及个人供水、供电、供气、提供贷款。

(三)基层组织责任。村级两委主干是辖区违法占用耕地巡查、制止、报告第一责任人。要监督承包农户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制止抛荒、闲置和改变用途;制止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破坏耕地的活动;制止违法出租、出卖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引导承包农户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维持耕地的农业用途,对耕地抛荒、闲置和违法占用土地等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

二、强化措施,着力抓好耕地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树立耕地保护优先理念,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保障发展的关系。严格项目选址把关,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耕地占补平衡、征地补偿安置、用地标准、产业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禁未批先建、批少占多等违法占地行为。

(二)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确需调整的,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严禁以加快建设项目进度为借口违反国家土地管理规定违法违规建设。无论招商引资项目,还是国及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必须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一律不得未批先建。

(三)加强耕地优先序管理。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明确耕地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稻谷等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和蔬菜等农产品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监管,防止“非粮化”,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四)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查,引导设施项目用地科学选址,不占或少占耕地,监督设施农业用地使用者实施设施建设。县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和指导,确保设施农业用地符合农业用途和用地标准。设施农业用地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途以及超标准使用土地,坚决防止出现新增“大棚房”。

(五)强化土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大案件查处问责力度。加强巡查力度,持续推进“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动态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网格化,对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整改一起,坚决杜绝压案不查、有案不立、立案不结等问题。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亩以上和耕地10亩以上或限期未整改到位的,该移送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的要及时移送到位,对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甚至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采取挂牌督办、约谈等措施责令当地政府领导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核验、上图入库和村镇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对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的,依法追究责任。对2020年7月3日后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复垦一起,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对新增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大棚房”“高尔夫”“违建别墅”等重大违法问题,一律通报、一律拆除、一律移送、一律倒查。

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纪检部门、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动,密切配合,建立土地违法案件查处联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要公开曝光,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重大意义和现实意义,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老虎机平台: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老虎机平台: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新老虎机平台:耕地保护工作专题汇报,及时协调研究重大问题,不断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确保耕地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主体责任.全而落实“田长制”,健全日常网格化

巡查制度。成立县乡村三级联合巡查队伍,建立动态巡查监管机制,完善县级季度检查、乡级月排查,村级周巡制度,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要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护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作为刚性指标严格考核。实行重大问题“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等制度,确保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三)严肃打击惩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自然资源或相关职能部门。自然资源等部门要依托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实现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从发现,到核查、处置、验收、监管、销号,以及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全流程监管,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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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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